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、《上海市献血条例》,确保我公司 2013 年度区镇下达的献血任务顺利完成。
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献血办的工作要求,结合我公司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主要事项:
1、献血对象:凡年满 18—55 周岁。女性体重 45 公斤,男性 50 公斤的适龄健康公民都属于参加对象。(怀孕期、哺乳期妇女暂缓)
2、按献血指标数:1:1.5 的比例落实献血人员。献血人员名单、身份证号码,上报登记。同时:体检献血时带好身份证原件,外来人员还需居住证。
时间安排:
1、2012 年 12 月31 日前上报献血人员名单:
2、2013 年 1月 5 日前审核献血名单:
3、2013 年 1 月 6 日上午 8 时至 10 点 30 分(地址:华亭卫生中心内进行体检献血)
请员工们积极报名,圆满完成公司献血任务。
特此通知
金年会 金字招牌
2012 年 12 月 27 日